收集个人资料声明
1.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
本声明是由「保协」(统称「本会」、「我们」或「我们的」)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486章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「《私隐条例》」)而作出。本声明旨在通知阁下我们收集阁下个人资料的原因、将如何使用该等资料、个人资料将转交何人及应向谁提出查阅资料的要求。
2. 收集 - 为何我们收集阁下的资料
我们不时向阁下收集个人资料,以便向阁下提供我们的服务,以及提升阁下 的顾客/会员体验。阁下没有义务向我们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,但如阁下不提供个人资料,我们将无法向阁下提供「保协」的部分讯息、材料、服务及/或产品。
3. 用途 - 阁下资料的可能用途
当阁下浏览本网站时,代表阁下同意,阁下向本会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可由本会使用及保存,以配合以下用途和阁下与本会可能同意或法律不时要求的其他用途:
3.1 对身份进行识别、配对及/或记录,以便维持与我们顾客/会员的联系,及更新顾客/会员的资料;
3.2 提供有关服务,包括处理订单、课程及讲座报名、申请会籍或续会及学员事务之用等;
3.3供本会职员推广最新资讯;
3.4 进行我们业务的日常管理及运作,以及改善我们为顾客/会员提供的服务;
3.5 调查投诉、备受怀疑的可疑交易及研究服务改善措施;
3.6 防止或侦测罪行;
3.7受委托的顾问研究、调查会或根据法例作出披露。
4. 阁下个人资料的转交
我们将会对持有的个人资料保密,但我们可能向下列人士披露及/转交有关个人资料(不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内或以外),以用作本声明所载用途:
4.1 就有关「保协」的业务及活动,向我们提供行政、电讯、电脑、付款、内容、资讯或其他促销或推广服务的任何代理人、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;
4.2 对我们负有保密责任,或承诺为阁下的个人资料保密,且于使用时严格遵守《私隐条例》规定的任何人士;及
4.3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有责任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。
5. 查阅/改正资料的要求
阁下有权:
5.1 查核本会是否持有阁下任何个人资料;
5.2 查阅本会持有的阁下个人资料;
5.3 要求本会更正任何不正确的个人资料;
5.4 确定本会就个人资料(不时)采取的政策及常规,以及本会持有的个人资料之类别。
如欲提出任何上述的要求,请致函(电邮或邮寄)下列地址:
「保协」办事处
香港北角蚬壳街9-23号秀明中心23楼A-D室
电邮: info@luahk.org
如有任何查询,请致电「保协」查询热线(852) 2570 2256
根据有关条例,本会有权对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处理费用。
6. 语言版本
本声明的中英文版本倘有歧异,概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注意: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可予更改。